财务部作为全校的财务管理中心和职能部门,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和指导全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学校的具体工作内容,下设综合管理科、会计科、科研经费管理科、资金结算科、后勤基建财务科、收费管理科、信息化建设管理科、财务监督科及一个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挂靠财务部)。
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适合学校发展和需要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2、合理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及年度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做好宏观调控,力求综合平衡,为领导经济决策当好参谋。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收入,开辟财源,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增收节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学校年度决算和各种财务报表,准确、完整提供财务信息。
5、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6、制定收入和分配政策,归口管理学校各项收费标准。
7、规范内部控制,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跟踪审计,绩效考核。
8、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9、办理校内、外资金结算和管理校内资金调剂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运转。
10、对全校各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工作实施领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全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财务人员的定编、设岗、职务聘任和调配等工作。抓好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归档、保管和查阅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