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答辩管理

专业负责人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答辩管理”页面进行答辩分组、答辩时间及地点设置等工作。在“学生答辩资格设置”页面,答辩类型选择“论文”,审核设置学生最终答辩资格后,即可进入“答辩安排”页面进行学生答辩分组。特别提醒:学生最终答辩资格设置为“允许答辩”后,其名单才可进入答辩安排页面中。

答辩组成员中如有外聘专家,需先行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答辩管理-外聘答辩专家维护中”增加外聘答辩专家信息,其中外聘专家代码由学院自行维护,格式为:WP010001,其中第3-4位“01”为学院序号,第5-8位“0001”为外聘专家序号。

答辩安排”选择学年,学期(全部),答辩类型选择“论文”,其它参数按实际选择,答辩对学生进行分组。

答辩安排结束后,学生、教师可通过“答辩信息查看”页面查看具体答辩安排。教学科可通过“答辩组信息查询”页面查询各专业具体答辩安排。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

1.课程对照维护

教学科角色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成绩管理-学生成绩返回”页面,点击“课程对照维护”,选择“增加”,选择“年级”、“学院”、“专业”,选择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对应的课程名称后,确定返回。在“课程对照维护”页面“查询”即可看到已设置的毕业设计(论文)课程代码及名称。

2.成绩录入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项组成由教学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成绩管理-成绩组成设置”页面进行具体设定,一般指导教师成绩(40%)、请阅教师成绩(20%)、答辩委员会成绩(40%)三部分组成。

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页面,登录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成绩录入”登录评阅教师成绩。

答辩成绩录入默认录入人为答辩组秘书。如答辩组未设置秘书,答辩组组长需在“答辩成绩录入教师指派”页面指定答辩组成绩录入教师。

答辩成绩录入人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录入”页面,在规定时间内按组录入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录入结束后,专业负责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成绩管理-学生成绩录入”执行“成绩合成”操作,完成各类成绩合成,生成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列表“五级制总成绩”显示相应级别,“成绩合成状态”显示“已合成”。

专业负责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成绩管理-学生成绩返回”页面,选择专业、学生,点击“学生成绩返回”,选择“学生成绩表、毕业生辅助信息表”,完成向成绩库的成绩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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