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扎实推进我校“双一流”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持续优化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科组,并开展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学校原有相关办法即日起停止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方案
基于全校27个学术学位授权点和1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成立40个学科组,负责对本学科的指导、建设工作。学科组的筹建工作分两批进行,首批成立27个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组(见附件1);学校成立学部后,由学部委员会组织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组的筹建工作。
1.职能定位
学科组是负责本学科学科建设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科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制定本学科发展规划;开展“对标一流、提档升级”建设;组织申报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组织参加水平评估和合格评估;组织实施学科建设项目;承担学校、学部委托的其他事项。
2.岗位职数
学科组由首席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组秘书组成,首席学科带头人可兼任本学科其中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带头人。首席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均不得再兼任其他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各级学科带头人。
(1)学术博士授权点:每学科设首席学科带头人1名,按学科方向设学科带头人4-5名。
(2)学术硕士授权点:每学科设首席学科带头人1名,按学科方向设学科带头人3-4名。
(3)专业硕士授权点:每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首席学科带头人1名,按学科方向设置学科带头人若干。
(4)学科秘书:每学科设学科秘书1人。
3.岗位职责
(1)首席学科带头人:在学院的领导下,负责学科顶层设计,凝练学科方向,建设学科队伍,搭建学科平台,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负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本学科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负责组织开展科研学术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学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科技创新需求能力,强化科研育人成效;负责推进国际化合作办学,深化国内外学术交流,有效提高学科声誉;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组织学科评估工作,带领学科团队实现学科水平提档升级、完成博硕士学位点申报等重大任务。
(2)学科带头人:在首席学科带头人的领导下,协助制定并执行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所在学科方向的团队建设与发展;协助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完成研究生教学培养任务;带领方向团队开展教研和科研活动,承担各级各类建设项目,产出突破性、标志性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成首席学科带头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3)学科秘书:在首席学科带头人的领导下,负责召集学科会议、统计汇总学科数据、协调项目验收、起草总结计划、管理学科档案等工作事务。
二、遴选条件
1.首席学科带头人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身体健康,思想解放,具有博士学位和正教授职称;
(3)拥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望,具有丰富的学科建设工作经验,能够团结带领学科团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实现建设目标。
2.学科带头人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身体健康,思想解放,具有博士学位和正教授职称;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协调组织能力,熟悉学科建设工作,能够团结带领本方向团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实现建设目标。原则上应从我校正式聘任的二级、三级、四级教授中依次遴选产生。
3.学科秘书
熟悉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遴选办法
学院负责组织各级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工作。跨学院学科的遴选工作由相关学院共同组织。
1.首席学科带头人:各学科首席带头人由所在学院或学部酝酿推荐人选,报学校审议确定。
2.学科带头人:各学院或学部组织所辖学科,基于学科“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科现状,凝练学科方向,遴选推荐各方向学科带头人。具体办法由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3.学科秘书:由首席学科带头人与学院或学部协商确定。
四、工作流程
1.各学院须于2022年2月19日前,将酝酿成熟的首席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附件2)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聘任各学科首席学科带头人。
3.各学院会同各首席学科带头人,共同组织各方向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工作,并于2022年3月9日前完成遴选,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附件3)。
4.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聘任各学科方向学科带头人。
联系人: 刘婵媛 0351-3925745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附件1.中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学科组设置方案
附件2.首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3.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下载]
关于成立学科组、遴选学科带头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