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的通知》(实践[2021]10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8个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立项项目
结果为立项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并于2021年10月上旬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尽量在2021/22学年秋季学期完成一个周期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培育项目
结果为培育项目的负责人请按照评审专家的意见对项目做出相应的调整,并于2021年12月中旬完成项目的建设,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为下一年的立项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不再进行培育。
其他未尽的事宜请咨询3922066。
教务处
2021年7月21日